發個“豎大拇指”被判賠約46萬表情包再也不敢亂用了
【CNMO新聞】表情包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常見的溝通方式,但表情包可不能亂用。最近,加拿大農場主Chris Achter就因為曾在手機短信聊天中錯誤使用了“豎大拇指”的emoji表情,而被判賠償82000加元(約合人民幣46萬元)。 事情的起因還得從兩年前的一單生意說起。Achter在加拿大經營著一家農產品公司,2021年11月的一天,一位常有業務往來的谷物商人打電話來,要跟Achter談一筆亞麻生意。 兩人越談越投機。放下電話后,谷物商人非常心動,立刻決定從Achter那里進口一批亞麻。于是,谷物商人很快便草擬出了一份合同,上面詳細注明了他想要進貨的亞麻數量(86噸),規格,價格,發貨日期等。 合同擬完之后,谷物商人認真對著合同拍下照片,然后通過短信原圖發送給Achter。Achter收到了這張圖片信息后,為了向對方表達自己已經成功收件,他快速回復了一個“豎大拇指”的emoji表情。 Achter想表達的意思是“合同我收到了,先看看再說...”因為發了個豎大拇指表情 加拿大商人被判賠償8.2萬 但發送完這個表情之后,Achter也沒有再回復其他信息。在Achter看來,他表達的意思很清楚:發“豎大拇指”表情,代表他已經收到合同圖片。沒有進一步回復,就代表他對這份合同沒興趣,業務沒達成,大家都是生意人,自然懂得都懂。 但是這個“豎大拇指”的表情,在谷物商人看來完全是另外一種意思。商人認為,既然Achter回復了“豎大拇指”表情包,這個表情通常代表贊許和同意的意思,那么也就是說,Achter同意了這份合同! 況且以往,Achter和他都是通過短信溝通達成的買賣協議。不過以往的那幾次,Achter用了其他更為明確的回復來表達“同意”。 而這一次,一個將表情認定為“收件回執”。另一個理解為“協議達成”。誤會,就這樣埋下了。 幾個月后,但合同注明發貨日期來臨,谷物商人左等右等,卻始終沒有等到Achter應該發出的86噸亞麻。谷物商人憤怒地打電話質問Achter,接到電話的Achter在震驚之余也據理力爭,稱自己當初壓根沒有同意合同的意思。最終兩人鬧到法院,對簿公堂。 案件經過多次開庭審理,到今年6月終于塵埃落定。法官最終同意了谷物商人的看法,裁定“豎大拇指”表情代表的意思就是“同意”!他還也能用知名線上詞典對“豎大拇指”表情包的解釋:“在數字通信中,它被用來表達同意、贊同、鼓勵的意思。”Achter在2021年11月回復的那個表情就應該被認定為簽了合同。 在國內,因為對表情包理解不同而發生爭議的案件也發生過很多起。而在微信、QQ等表情符號中,因對“太陽”“大拇指”等的含義理解的不同,引發的糾紛較多。律師認為,在涉及借貸等合同內容時,以及涉及到嚴肅的工作內容或易產生糾紛的交易內容時,應盡量避免使用表情符號,尤其是“太陽”“強”“OK”“握手”等具有多重含義的表情符號,這些表情符號的含義可能每個人理解不同、解讀不同,大家要盡可能采用文字的形式表達,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另外,在遇到對方發表情包,易產生歧義時,也可以要求對方用文字的回復明確自己的意思。